明朝
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由汉族建立的大一统王朝,明朝(1368-1644)延续276年,共传十六帝。
明朝

明朝(1368–1644年)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由汉族建立的统一王朝,共传16帝,共276年。
元朝末年政治腐败,民不聊生,红巾军起义爆发,出身贫农的朱元璋(1328-1398)最初加入郭子兴义军,凭借才能逐渐崭露头角,最终在1364年自立为吴王。 1367年,朱元璋命徐达、常遇春率军北伐,次年攻占大都(今北京),元顺帝北逃,元朝灭亡。 1368年,朱元璋在应天(今南京)称帝,建立明朝,年号洪武,开启了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汉族大一统王朝。
"太祖以聪明神武之资,抱济世安民之志,乘时应运,豪杰景从,戡乱摧强,十五载而成帝业。崛起布衣,奄奠海宇,西汉以后所未有也。惩元政废弛,治尚严峻。" ——《明史》
1380年,元朝因胡惟庸案废除丞相制度,设立内阁雏形,并建立锦衣卫加强特务统治,实行分封藩王制度。 在经济上,推行屯田制恢复农业生产,建立严格的户籍制度(黄册、鱼鳞册)控制人口流动。
建文帝朱允炆即位后推行削藩政策,引发燕王朱棣的不满。 1399年,朱棣以"清君侧"为名发动靖难之役,经过三年战争,于1402年攻入南京称帝,改元永乐。 永乐年间(1402-1424)是明朝的鼎盛时期,朱棣迁都北京,修建紫禁城,强化北方防御以对抗蒙古威胁。 同时,他派遣郑和七次下西洋(1405-1433),最远到达东非,但未能持续发展海外贸易。

仁宣之治(1424-1435)时期,明仁宗朱高炽和明宣宗朱瞻基推行休养生息政策,内阁制度趋于成熟,以杨士奇、杨荣、杨溥为代表的"三杨"辅政,政治相对清明。 然而,元朝中期开始出现动荡,1449年发生土木堡之变,明英宗被瓦剌俘虏,于谦组织北京保卫战才保住京城。 嘉靖年间(1521-1567),大礼议事件引发皇帝与文官集团的激烈斗争,嘉靖帝与朝臣争议其生父尊号,最终皇权压制文官集团。同时倭寇猖獗,戚继光等将领奋力抗倭。
明晚期(1567-1644),张居正在万历初年推行改革,实施一条鞭法简化赋税制度,促进白银货币化,但改革未能持续。 万历帝长期怠政,导致党争加剧,东林党与阉党斗争激烈。与此同时,东北地区的后金在努尔哈赤领导下崛起,1616年建立后金政权,1619年萨尔浒之战明军惨败。 崇祯年间,李自成领导的农民起义军于1644年攻入北京,崇祯帝自缢于万岁山,明朝亡。
明朝时间线
明朝制度与文化
政治制度
明朝的中央行政体系以强化皇权为核心。明太祖朱元璋鉴于历代权相威胁皇权的历史教训,于1380年借"胡惟庸案"彻底废除延续千年的丞相制, 将权力直接分散到六部。六部(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)的尚书直接对皇帝负责, 同时设立五军都督府、都察院、大理寺等机构形成分权制衡。
"自古三公论道,六卿分职,不闻设立丞相。自秦始置丞相,不旋踵而亡……今罢丞相,设五府、六部、都察院、通政司、大理寺等衙门,分理天下庶务。" ——《明太祖实录》
内阁制度在永乐至宣德时期逐渐形成。明成祖朱棣最初设立"文渊阁大学士"作为顾问,并无实权。 到宣德时期,内阁获得"票拟权",即代皇帝草拟批答的权力,地位逐渐上升。 嘉靖至万历年间,内阁首辅如严嵩、张居正等人实际掌握了宰相之权,但内阁始终不是法定行政机构,其权力完全依赖皇帝的信任。 监察体系主要由都察院和六科给事中构成。都察院作为全国最高监察机构,设左右都御史监督百官; 六科给事中则专门针对六部进行监察,甚至拥有封驳皇帝诏书的权力。这套"科道官"体系在前期发挥了重要作用,但后期逐渐沦为党争的工具。
明朝以锦衣卫和东厂/西厂构建了一套独立于司法体系的秘密警察系统,直接对皇帝负责。 锦衣卫设立于1382年,负责侦查、逮捕、审讯,兼管仪仗。拥有诏狱特权,在洪武、永乐时期广泛参与政治清洗。 东厂设立于1420年,由宦官掌控,权力高于锦衣卫,可监视百官甚至皇室,产生了王振(土木堡之变)、刘瑾(“立皇帝”)、魏忠贤(九千岁)等著名权宦。 西厂在1477年短暂设立,因过于残酷而被废除。
地方行政体系经过1376年的改革,将行省改为承宣布政使司(相当于省),全国设13个,分管民政、财政。 同时设立提刑按察使司(司法)和都指挥使司(军事),形成"三司分立"的格局。 基层管理采用里甲制,110户为1里,10户为1甲,负责赋役征发。 明中后期还设立了巡抚和总督制度,巡抚成为省级最高文官,总督则负责跨省军政协调。
科举制度在明朝得到进一步完善,形成了童试、乡试(举人)、会试(贡士)、殿试(进士)的完整考试体系。 成化年间八股文定型,从此考试形成固定格式,束缚思想。1397年时,朱元璋为平衡地域利益,分南北取士。 官员任用沿袭九品十八级制度,实行考满与考察相结合的考核体系,其中考满则是官员任期考核(三年初考,六年再考,九年通考), 考察分为京察(六年一次)、外察(地方官考核)。
法律制度
明朝的法律制度以《大明律》为核心,结合《大诰》、条例和会典,形成了严密的法制体系。 《大明律》于1367年制定,1389年定型,共30卷460条,分为《名例》《吏律》《户律》《礼律》《兵律》《刑律》《工律》七篇。 其量刑严于唐律,如贪污80两以上即处死,并首创"奸党罪"严禁官员结党。
"凡官吏受财者,计赃科断。无禄人,各减一等,官追夺除名,吏罢役,俱不叙... 有禄人...八十贯绞;" ——《大明律》
朱元璋还亲自编撰《御制大诰》(1385-1387年),作为案例集量刑比《大明律》更重,如"剥皮实草"惩处贪官。 他要求全国百姓背诵,犯罪者持《大诰》可减刑。此外,《问刑条例》于1500年颁行补充《大明律》,《大明会典》于1502年首修作为行政法典,规定各部门职权与运作流程。
中央司法机构实行三法司制度:刑部审判全国案件并复核地方死刑,大理寺复核刑部判决纠正冤案,都察院监察百官参与会审。 会审制度包括每年霜降后复核死刑案的朝审,以及成化后制度化的宦官参与特别审判的大审。地方司法由提刑按察使司主管省级司法,府县则由知府、知县兼理司法,设"刑名师爷"辅助。 明朝还建立了独立于司法体系的特务司法系统。锦衣卫直属皇帝,可逮捕官员并设"诏狱"; 东厂、西厂由宦官掌控,监视百官,权力凌驾三法司。洪武年间的"空印案"诛杀数百官员,天启年间的"六君子案"中东厂以酷刑处死东林党人。
"三法司曰刑部、都察院、大理寺。刑部受天下刑名,都察院纠察,大理寺驳正。" ——《明史》
法律制度体现了重农抑商思想,限制商人衣着不得穿绸缎,商籍子弟科举受限。 等级特权通过八议制度让贵族官员犯罪可减刑,良贱有别规定奴仆告主需先受杖一百。 海禁政策规定私出外境及违禁下海者斩,隆庆后部分开放。
"凡将马牛、军需、铁货、铜钱、緞疋、紬绢、丝绵、私出外境货卖、及下海者、杖一百。" ——《大明会典》
到明朝后期,法律制度逐渐崩溃。万历时期"赎罪银"泛滥,富人可买免刑罚;天启朝东厂滥权,法司形同虚设。 嘉靖后《问刑条例》增至385条,与律文产生冲突,司法体系陷入混乱,最终成为明朝衰亡的重要因素之一。
军事制度
明朝军事制度的核心是卫所制,采用卫→所→百户→总旗→小旗的层级管理体系。 按照"度要害地,系一郡者设所,连郡者设卫"的原则,洪武末年在全国设立329卫、65个独立所,其中1卫编制5,600人,1千户所1,120人,1百户所112人。 军户单独编籍,世代为兵,战时出征,平时屯田自给自足。然而这一制度存在严重弊端,军户逃亡现象日益严重。
中央军事机构实行分权制衡,五军都督府分为前、后、左、右、中五府,负责管理各地卫所但无调兵权; 兵部则负责军官任免和军令发布,拥有调兵权。京营作为精锐部队,由五军营(主力野战军)、三千营(骑兵)、神机营(火器部队)组成。 然而1449年土木堡之变后京营精锐丧失殆尽,到嘉靖时期仅存4万老弱。
"京军三大营,一曰五军,一曰三千,一曰神机。" ——《明史》
边防体系以九边重镇为核心,为防御蒙古而设辽东、宣府、大同、延绥、宁夏、甘肃、蓟州、山西、固原九大军镇,驻军约30万。 明朝初期发挥了重要作用,但后期因军饷拖欠导致边军战斗力严重下降,在萨尔浒之战中惨败。 随着卫所制的衰落,募兵制逐渐兴起,如戚家军招募义乌矿工训练"鸳鸯阵"抗倭,李成梁的辽东铁骑以骑兵对抗女真,但后期被努尔哈赤歼灭。
军事技术上,神机营装备火铳、佛郎机炮(仿制葡萄牙)、红夷大炮(明末引进),在万历朝鲜战争中明军火器成功压制日军。 水师方面,郑和宝船长达140米,为世界最大木质帆船,但嘉靖后水师衰落导致倭寇横行,直到戚继光重建水师才有所改善。
经济制度
明朝的农业制度以屯田制为核心,分为军屯、民屯和商屯三种形式。军屯由卫所士兵耕种,实现自给自足; 民屯则通过移民垦荒扩大耕地面积,洪武年间全国垦田达850万顷。 朱元璋推行鱼鳞图册制度,因土地图册形似鱼鳞而得名。详细记录每块土地的位置、面积、等级、所有者等信息,是征收赋税的重要依据。 这一制度为明朝的赋税征收提供了准确的土地数据基础。正如《明史·食货志》所载:"太祖籍天下户口,置户帖、户籍,具书名、岁、居地。"
"太祖籍天下户口,置户帖、户籍,具书名、岁、居地。籍上户部,帖给之民。有司岁计其登耗以闻。" ——《明史·食货志》
赋税制度初期实行两税法,以夏税、秋粮为主,征收米、麦、丝绢等实物税。 1581年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改革,将赋役合并折银征收,促进了白银流通,但后期加征辽饷、剿饷、练饷等"三饷",反而加重了农民负担。
"一条鞭法者,总括一州县之赋役,量地计丁,丁粮毕输于官。一岁之役,官为佥募。力差,则计其工食之费,量为增减;银差,则计其交纳之费,加以增耗。" ——《明史·食货志》
手工业上,明朝实行匠户制度,初期为轮班匠定期服役,1485年改革后允许匠户纳银代役。 明朝重农抑商思想严重,限制商人地位,如不得穿丝绸、科举受限等,但商帮如晋商、徽商等仍逐渐兴起。 海外贸易由市舶司管理,初期以朝贡贸易为主,官方垄断对外贸易。1567年隆庆开关后,允许私人海外贸易,开放月港,大量白银流入中国。
明朝洪武八年发行大明宝钞,禁止金银交易,但因滥发无准备金导致贬值,15世纪后基本崩溃。 16世纪后,美洲白银经菲律宾大量流入,占全球白银三分之一,成为主要货币,张居正的一条鞭法进一步推动白银成为税收标准。
明朝后期经济制度逐渐崩溃,土地兼并严重,皇室和官僚疯狂兼并土地,如万历帝占田200万顷,导致农民破产。 财政危机加剧,万历末年国库年收入仅400万两,但辽东战事耗银6000万两。明末滥铸劣质铜钱,通货膨胀严重,最终导致经济全面崩溃。
科技与文化
天文学领域,洪武元年沿用元朝《授时历》制定《大统历》,但长期未修订导致误差渐大。 直到崇祯二年,徐光启与利玛窦合作编撰《崇祯历书》,引进西方天文学理论,采用第谷·布拉赫体系。 医学上,李时珍历时27年编撰《本草纲目》,收录药物1,892种,插图1,160幅。 吴又可的《瘟疫论》提出"戾气"致病理论。农业上,徐光启的《农政全书》综合农业技术,引入甘薯、玉米等美洲作物。 宋应星的《天工开物》详述冶铁、纺织等技术。
文学艺术方面,明代小说达到高峰,《三国演义》《水浒传》《西游记》《金瓶梅》并称四大奇书。 戏曲以昆曲为主流,汤显祖的《牡丹亭》代表中国浪漫主义戏剧高峰。绘画领域"吴门四家"沈周、文徵明、唐寅、仇英以文人画著称,董其昌提出"南北宗论"主导清代书画理论。 哲学思想上,王阳明创立心学,提出"知行合一"。李贽的"异端"思想批判儒家伦理,主张个性解放,最终被朝廷迫害致死。
“破山中贼易,破心中贼难。” ——《王阳明全集》
社会文化方面,科举制度实行八股文,格式僵化束缚思想。洪武三十年发生南北榜案,朱元璋为平衡地域利益分南北录取。 市井文化兴起,话本小说如"三言二拍"反映市民生活,秦淮八艳与文人交往形成独特的青楼文化。 西学东渐方面,利玛窦带来欧洲数学、天文、地图学,绘制《坤舆万国全图》。 然而明朝后期科技文化逐渐衰落,朝廷保守打压异端思想,西学未能普及,除徐光启等少数人外,多数士大夫排斥西方科技。 《金瓶梅》《牡丹亭》等作品揭露社会黑暗,预示王朝危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