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居正改革

1572-1582年: 晚明中兴的关键十年

张居正改革

张居正画像
张居正画像作者 ​鏌翷,原图链接

张居正(1525—1582年),字叔大,号太岳,明朝中后期著名政治家,万历初年(1573—1582年)任内阁首辅,推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,史称"张居正改革"。

明朝中期面临严重的内忧外患。嘉靖后期,国库年收入仅200万两,支出却高达400万两,财政赤字严重。 土地兼并问题日益严重,藩王、官僚占田日增,如福王占地达2万顷,导致自耕农大量破产,流民数量达到600万。 军政方面卫所兵逃亡过半,蒙古俺答汗屡次南下,1550年的"庚戌之变"甚至直逼北京城下。 1572年,明穆宗驾崩,年仅10岁的万历帝即位,张居正联合太监冯保驱逐首辅高拱,作为首辅兼帝师实际掌控朝政,获得了"中外大权悉归居正"的摄政地位。

“居正为政,以尊主权、课吏职、信赏罚、一号令为主。虽万里外,朝下而夕奉行” ——《明史》
张居正执政时,以维护皇权、督责官吏、赏罚分明、政令统一为施政纲领。即使是万里之外的地方,早上颁布的政令,晚上就能贯彻执行。

张居正改革的核心措施包括考成法、一条鞭法、军事改革和财政整顿四个方面。 1573年推行的考成法建立了严格的官员考核制度,通过"六科控制六部,内阁控制六科"的方式加强中央集权,六部、都察院设立账册,按月考核官员政绩。 1581年全面推行的一条鞭法将田赋、徭役、杂税合并折银征收,促进白银货币化, 简化了税制并减少了中间盘剥,既增加了财政收入又促进了商品经济发展,但由于推行不够彻底,部分地区仍保留旧制。 在军事方面,张居正重用戚继光、李成梁等名将整顿边防,修筑长城如蓟镇边墙,有效抵御了蒙古侵扰,同时推行募兵制提高了军队战斗力。 财政上,通过清丈全国土地查出隐田300余万顷扩大税基,并紧缩开支削减皇室和官僚的冗余费用,使国家财政状况得到明显改善。

“一条鞭法者,总括一州之赋役,量地计丁,丁粮毕输于官...凡额办、派办、京库岁需与存留、供亿诸费,以及土贡方物,悉并为一条。” ——《明史》
一条鞭法是把一个州县范围内所有的田赋与徭役进行统一整合,根据土地面积来核算应征人口,并把应缴纳的税粮一并由户主直接缴纳给政府…… 凡是过去需要承担的各种规定性负担(如额定上缴、临时摊派、供京城使用的库存开支、地方留用开支、运输物资的徭役费用、各地应贡的特产等),如今都并入一个统一的税项之中。

张居正改革在短期内取得了显著成效,国库储备从隆庆末年的不足300万两增至白银1300余万两,史称"万历中兴"; 边防也得到稳固,戚继光在东南抗倭、北方御蒙方面屡建战功。然而,一条鞭法虽然改善了财政状况,但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土地兼并问题,使得晚明财政再度恶化,改革成果难以持续。 张居正病逝后,1584年被抄家削爵,改革措施被废除,考成法等制度瓦解,改革失败。

“天下之事,虑之贵详,行之贵力;谋在于众,断在于独。” ——《陈六事疏》张居正
天下的事务,考虑问题要详尽周密;执行时要有决心和行动力;谋划时应广泛听取众人意见;但做出最终决策,则应由一人果断裁定。

总结

张居正改革是中国古代最后一次重大体制变革,由于改革过度依赖张居正个人权威,缺乏制度保障, 且改革为触及藩王特权、土地兼并、宦官干政等体制问题,改革成果难以持续。张居正的不幸,在于他身处一个已经僵化的制度中,却试图让它重新运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