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居正改革
1572-1582年: 晚明中兴的关键十年
张居正改革

张居正(1525—1582年),字叔大,号太岳,明朝中后期著名政治家,万历初年(1573—1582年)任内阁首辅,推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,史称"张居正改革"。
明朝中期面临严重的内忧外患。嘉靖后期,国库年收入仅200万两,支出却高达400万两,财政赤字严重。 土地兼并问题日益严重,藩王、官僚占田日增,如福王占地达2万顷,导致自耕农大量破产,流民数量达到600万。 军政方面卫所兵逃亡过半,蒙古俺答汗屡次南下,1550年的"庚戌之变"甚至直逼北京城下。 1572年,明穆宗驾崩,年仅10岁的万历帝即位,张居正联合太监冯保驱逐首辅高拱,作为首辅兼帝师实际掌控朝政,获得了"中外大权悉归居正"的摄政地位。
“居正为政,以尊主权、课吏职、信赏罚、一号令为主。虽万里外,朝下而夕奉行” ——《明史》
张居正改革的核心措施包括考成法、一条鞭法、军事改革和财政整顿四个方面。 1573年推行的考成法建立了严格的官员考核制度,通过"六科控制六部,内阁控制六科"的方式加强中央集权,六部、都察院设立账册,按月考核官员政绩。 1581年全面推行的一条鞭法将田赋、徭役、杂税合并折银征收,促进白银货币化, 简化了税制并减少了中间盘剥,既增加了财政收入又促进了商品经济发展,但由于推行不够彻底,部分地区仍保留旧制。 在军事方面,张居正重用戚继光、李成梁等名将整顿边防,修筑长城如蓟镇边墙,有效抵御了蒙古侵扰,同时推行募兵制提高了军队战斗力。 财政上,通过清丈全国土地查出隐田300余万顷扩大税基,并紧缩开支削减皇室和官僚的冗余费用,使国家财政状况得到明显改善。
“一条鞭法者,总括一州之赋役,量地计丁,丁粮毕输于官...凡额办、派办、京库岁需与存留、供亿诸费,以及土贡方物,悉并为一条。” ——《明史》
张居正改革在短期内取得了显著成效,国库储备从隆庆末年的不足300万两增至白银1300余万两,史称"万历中兴"; 边防也得到稳固,戚继光在东南抗倭、北方御蒙方面屡建战功。然而,一条鞭法虽然改善了财政状况,但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土地兼并问题,使得晚明财政再度恶化,改革成果难以持续。 张居正病逝后,1584年被抄家削爵,改革措施被废除,考成法等制度瓦解,改革失败。
“天下之事,虑之贵详,行之贵力;谋在于众,断在于独。” ——《陈六事疏》张居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