母子通奸:唐代伦理案件的断案

伦理的沦丧

贞观年间,左丞李行廉的弟弟李行詮,与前妻所生的儿子李忠,竟与其后母私通,后来更把她偷偷带走藏匿,说是"奉旨召入宫中"。 李行廉对此毫不知情,于是上奏询问真假。皇帝得知后大怒,特下严旨彻查此事。

“贞观中,左丞李行廉弟行诠前妻子忠,烝其后母,遂私将潜藏,云敕追入内。行廉不知,乃进状问,奉敕推诘极急。” ——《朝野佥载》

后母的谎言

后来,这个后母诈称被人用头巾勒住脖子,倒卧街头。 长安县官将她盘问,她说:"有人假冒敕命把我带走,有个穿紫袍的人留我过夜,我不知道他是谁,然后勒我脖子扔到街上。" 李忠听说事情败露,惊慌失措,偷偷去找人卜问。因举止可疑,被差役逮住送往县衙。

王璥断案

县尉王璥将李忠带到房中审问,他矢口否认。王璥预先安排一人躲在审讯室的榻下偷听,又叫另一个人假称去找"长官",然后锁门离去。

母子通奸

房内只剩母子二人,他们小声嘀咕:"无论如何不能承认。"并说了一些私下的秘密。 王璥回来后开门,让藏在榻下的人出来指证。母子顿时惊慌失措,只得全部招供。

“不承。璥先令一人于案褥下伏听,令一人走报长使唤,璥锁房门而去。子母相谓曰:“必不得承。”并私密之语。” ——《朝野佥载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