绍兴和议

绍兴和议是南宋与金国在绍兴十一年(1141年)签订的重要和约,结束了宋金之间持续十余年的战争状态,正式确立了南北对峙的政治格局。

绍兴和议

绍兴和议是南宋与金国在长期战争后签订的重要和平条约,标志着宋金对峙格局的正式形成。 该和议确立了南宋对金的臣属地位,并划定了两国边界,为南宋赢得了长达20年的和平时期。

1130年至1137年间,岳飞、韩世忠等南宋将领屡次击败金军,收复了部分失地。 特别是1140年的郾城之战,岳飞大破金军主力,一度逼近开封,使南宋在军事上占据优势。 与此同时,金国内部主和派逐渐占据上风,完颜宗弼(兀术)开始有意与南宋议和。 宋高宗赵构同样对武将势力过大深感忧虑,尤其是岳家军的壮大让他担心威胁皇权,遂令岳飞回京。 秦桧等主和派大臣也极力主张与金国妥协。此外,金国新主完颜亶(金熙宗)即位后,希望稳定国内局势,也为和议创造了条件。

"一日奉十二金字牌,飞愤惋泣下,东向再拜,曰:"十年之力,废于一旦。"飞班师,民遮马恸哭,诉曰:我等戴香盆、运粮草以迎官军,金人悉知之。相公去,我辈无噍类矣。" ——《宋史·岳飞传》
一天之内接到十二道令岳飞回京的金字牌,岳飞悲愤惋惜,流下眼泪,向东拜了两拜,说:"十年的努力,毁于一旦。" 岳飞班师回朝,百姓拦住他的马,痛哭流涕,诉说:"我们戴香盆、运粮草来迎接官军,金人都知道了。您一走,我们这些人就全完了。"

1141年淮西之战,金军攻宋失败,双方均无绝对胜算,进入战略相持。1142年,南宋派何铸为使正式签约绍兴和议。 绍兴和议的核心内容包括南宋承认金国对淮河以北地区的统治,具体边界从东起淮水中流,西至大散关(今陕西宝鸡西南)。 南宋向金称臣,宋高宗需接受金国册封为"宋国主"。最后是经济上南宋每年向金纳贡银25万两、绢25万匹,称为"岁贡"而非"岁币",以显示臣属地位。 此外,和议还规定南宋不得随意更换宰相,并需归还被俘的金国官员。岳飞等主战派后被清洗,1142年岳飞以"莫须有"罪名被害;

1161年,金主完颜亮撕毁和约,大举南侵,被虞允文在采石矶击败。1164年,宋金又在隆兴和议中修改条款,改称叔侄之国,南宋皇帝改称金帝为叔,岁贡减为银20万两,绢20万匹。 1208年,嘉定和议关系再改为伯侄,岁币增至银30万两,绢30万匹。

1141年《绍兴和议》后宋金版图
1141年《绍兴和议》后宋金版图CC BY-SA 3.0,原图链接

总结

绍兴和议是南宋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现实选择,虽避免了立即亡国的危险,但也付出了沉重的政治经济代价。